涉掴跑步女童 女辅警脱罪(图)

发布 : 2018-10-20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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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空姐的女辅警卢婉茵(图)昨判无罪后,逗留法庭内约2小时,才戴上墨镜、口罩和鸭舌帽离开。(戴晴曦??o?J??


【明报专讯】任职空姐的辅警在运动场跑步时,被指掌掴和抓伤一名12岁女童,她早前否认一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案件经审讯后,女辅警昨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指出,案发地点为公众运动场,每名市民均有权使用跑道,批评女辅警身为成年人,却与年仅12岁的女童争执,甚至扬言向教育局投诉对方,反问她「为何不能让一让,就一就?」女辅警听毕微笑回应:「多谢法官大人提醒。」

官:身为成人 何不让一让

女辅警卢婉茵(39岁)被控今年1月28日在葵涌运动场内袭击12岁张姓女童,包括掌掴其脸及抓伤其肩膀致流血。女童当时正接受跑步计时训练。卢早前自辩称,她与男友跑步其间,已有女生在她和男友中间空位穿过,事主其后欲以同样方式超前时,与她相撞,她遂责骂事主。卢其后与女童的教练对质,一度问女童所属学校、教练的教师编号等,甚至扬言要向教育局投诉。

暂委裁判官伍凯麟称,相信被告与女童确有身体碰撞,女童的伤亦因此所致。虽然事主和其队友的证供部分有出入,但因事件突然发生,加上时间非常短暂,相信她们已尽力忆述案发经过,无说谎和「夹口供」。

裁判官续称,即使事主和队友没有说谎,仍需从现场情?分析,案发时间是否足够让卢转身袭击和责骂被告,认为从闭路电视片段和教练口供分析,事发时只数秒,甚至可能只有1至2秒,故不排除只是卢过度反应,用手挡开事主而令她受伤,亦不排除事主及其队友对事件的起因有误会,最终裁定案件存有合理疑点,判卢罪名不成立。

【案件编号:WKCC246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