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无寻港廉署协助供料

发布 : 2018-11-16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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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何志平涉行贿非洲政要的案件,相关控罪内容涉及他担任香港中华能源基金会董事常务副主席时行为。据悉,控方即美国政府方面至今没有因应此案,要求本港的反贪执法单位即廉署提供协助或任何资料。

港近年污点证人少不起诉

对于在今次涉贿案中被指为何志平中间人的塞内加尔前外长加迪奥,获控方取消指控及出任特赦污点证人,曾任廉署总调查主任的本港执业大律师查锡我表示,在廉署成立之初至80年代初期,为大力打贪污,廉署安排一些俗称「收租佬」的中间人做污点证人,但随后有法官批评及社会关注,特赦证人会否为求自身利益?造证据去诬告他人等,故可获特赦至完全不被起诉的污点证人案大减;现时涉污点证人个案,控方即律政司方面较多要求污点证人承认其中部分控罪,并提供申请减刑的求情安排。

港污点证人囚小榄独立间避寻仇

香港律师会前会长熊运信表示,污点证人包括案件开审前已获特赦不被起诉者,或只起诉部分罪责者,另在审讯时如被告想作污点证人,亦可透过其辩方律师申请。熊指一般而言,特赦证人可获减刑期上限为量刑起点的一半,如有关控罪量刑起点为12年,在法官判刑时,该污点证人最多可获减6年刑期。他指污点证人常见于贿赂案或黑社会案件,而据他所知,污点证人在港判入狱有特别安排,均会安排入住小榄惩教所的独立囚室,以减低遭寻仇风险,故代表律师只会在极严重个案才会提供转任污点证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