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扶贫办主任被控20年受贿逾千万

发布 : 2018-11-17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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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就该省扶贫办原主任刘昆明涉受贿案,开庭一审。检察院起诉文件指出,刘昆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216人给予的财物,折合共1039万人民币。

刘昆明在庭上进行最后陈述,并当庭认罪和表示悔罪,法院遂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临汾市人民检察院指,刘昆明在1994年至2013年,担任省农业厅计划财务处副处长、省扶贫办党组书记及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干部选拔任用、扶贫龙头企业评定、审核扶贫项目及拨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

刘昆明被指一共收受216人的财物,折合共1039万人民币,故被控受贿罪;另因滥用职权,令扶贫资金损失353万人民币,再控以滥用职权罪。刘昆明当庭认罪,法院宣布休庭,并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