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眠性交症」病发上诉 女法官驳回强奸犯申请(图)

发布 : 2018-11-20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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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案中的女受害人。


【明报专讯】安省一名男子在被裁定性侵犯的罪名成立之后,以「睡眠性交症」(sexsomnia)为由提出上诉,但他的上诉理由被安省法院上诉庭的法官在昨天驳回,法官裁定其对在2011年实施的一宗强奸案负有刑事责任。

现年38岁的哈特曼(Ryan Hartman)在2012年被法庭裁定为性侵罪名成立,并被判处14个月的监禁。他遂提出了上诉,但以失败告终。

哈特曼再度提出上诉时,承认自己犯了强奸,但向法庭提交证据说,他患有睡眠性交症,即在睡觉时从事性行为。他辩称,当他强奸该名妇女时,正在沉睡中。

他的上诉要求获得安省法庭上诉庭的批准,新一轮的上诉聆讯在去年4月开始。

然而,审理该宗上诉案的女法官在昨天宣布的裁决中指出,被告在强奸时经历酒精遗忘的可能性远大于在沉睡中。

法官也没有采纳一名医生的证词,指该名医生的报告存在问题。该名医生指出,哈特曼经历睡眠性交症的发作。

该宗强奸案的受害人是一名30岁的渥太华女子,自从她在2011年惨遭一名陌生人强奸以来,她已经历了两轮聆讯和两次上诉,终于等到了施暴者被绳之以法的这一天。

她指出,施暴者迟迟未被定罪,令她饱受抑郁和焦虑的折磨,她在酗酒和滥药中挣扎,忍受著毒性的两性关系,并与自杀的念头搏斗。

该宗强奸案发生在2011年,受害人在当时与男友结伴出席在安省Spencerville镇举行的一个家庭派对。他俩在喝醉后倒在一张充气床垫上睡著了。

当受害人在清晨醒来时,她感觉臀部疼痛,并发现自己的腰带被解开了,裤子也被拉下了,她这才意识到自己被人肛交,而她的男友当时仍在熟睡。

她指出,当哈特曼从床垫上起身时,他一言不发地走出了房屋。当她与男友驾车离开时,她看见哈特曼坐在车房内的野餐桌上,看上去是「完全清醒的」。

在渥太华大学任教性侵法的教授克鲁(Blair Crew)指出,在加拿大的性侵案中,以沉睡为刑事犯罪的辩护理由总共被使用了13次。自从多伦多在2003年的一宗性侵案成为先例后,以「睡眠性交症」为由而导致被告被裁定不负刑事责任的次数共有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