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教师集体性侵案2犯喊冤:27年前女生控诉遭33次强奸(图)

发布 : 2018-12-14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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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5名老师和一名计生工作人员卷入这桩集体性侵案,6人于2018年合影。


【明报专讯】1991年,贵阳市花溪区的G中学发生一宗教师集体性侵案,初三女生钟玲及其伯父钟亮控告该校副校长、教导主任、科任教师在内的4名中学老师和一名小学语文老师,自1989年以来,先后对钟玲实施33次强奸,其中,小学老师事发时任职计生工作人员,其妻在中学任音乐老师,被指控「放哨」协助丈夫作案。

1995年3月,贵阳中院作出判决,以蓬兴明、陈书昌犯奸淫幼女罪,各判处无期徒刑,两人上诉后,贵州省高院裁定维持原判。其他4位教师被囥�1至3年不等,在未经审判,没有结论的情况下获释。对于强奸指控,蓬兴明和陈书昌至今喊冤不服。2018年11月22日,两人的申诉代理律师分别向最高法院第五巡回法庭递交申诉材料。申诉律师指出,案卷中除被告人的供述及被害人的陈述外,缺失关键事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