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官将看多项「积极学习」证明(图)

发布 : 2019-1-09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加关注


明声网温哥华 微信公众号

图为学生签证。(资料图片)


移民部在最新对移民官核发学生签证的指引中,提供学生可证明自己确实「积极学习」的例子,包括学生注册证明、成绩单、学校老师出具的推荐信等9项。

移民部强调,这9项证明只是举例,移民官有权要求学生提供其他不在此列的证明。

移民部举例的有效证明包括:学校对学生已注册的官方确认文件;学校证明学生已申请休学并获准;学校证明学生已退学或退出学系;学校确认学生已暂停被休学,或是已被退学;学校确认学生已停止上课的日期;现在与之前的成绩单。

可证明的文件还包括:由教授发出说明学生性格或是学习态度的信件;证明学生有特殊医疗需要,以及无法上课时间的医生纸;学校已经停止运作或是不再提供科系或课程的证明。

除了上述9项证明,移民部在指引中强调,任何移民官自行判断认为有需要的文件,让移民官视情况自行调整要求何种证明。

律师陶维说,他已知道有学生收到移民部电邮,要求提供以上的证明,并给予一个月的时间提出回覆。

他认为若给予一个月的时间,有真正在学习的学生,应可以准备证明,不致有困难。

他并提醒在中国的父母亲,随时提醒学生是否有遵守学生签证的条件,以免因为学习困难,或是无心学习导致学生签证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