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山王索偿案 撞人司机认酒驾(图)

发布 : 2019-1-15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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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洪国


【明报专讯】曾四夺亚洲攀石冠军的「包山王」黎志伟,2011年底遇车祸导致下半身瘫痪,入禀高院向两肇事司机索偿,案件昨续审。事件中撞伤黎志伟私家车的司机承认,当晚驾车前曾喝酒,案发前3年曾因醉驾被罚停牌,承认并没因而得到教训。其私家车亦被发现有多处问题,最少包括高灯、水拨及倒车灯失效,另车内装有视像显示器。

在场「吹波波」超标 警署「吹大机」则无

原诉方指出,首被告唐洪国(图)于2008年因醉驾被停牌一年,案发当日驾车前亦曾喝酒半小时。原诉质疑被告未有从早前被罚停牌汲取教训,被告直认不讳。据了解,被告当晚初步酒精呼气测试超标被捕,惟返警署「吹大机」时未有超标,终没有被控。

被告供称,2011年12月9日晚上10时许,在屯门公路行驶时亮?车头大灯,但无亮高灯。原诉方则指出,被告当年在裁判法院承认其私家车的车头大灯及高灯均失效;但被告昨坚持大灯运作正常。

前称原诉20米内切线 昨称3米

原诉方指出,被告昨在庭上的供辞与当年在裁判法院及向警方录取的口供有多处不同,亦不合逻辑。

被告曾称原诉于其车前20米内切线,昨改称为3米;而原诉电单车的刮痕全在右边车身,代表原诉与电单车均向右倒地,与被告昨日所说向左跌,说法不同。被告坚持昨在庭上说?x??真实,否认「作古仔」。

【案件编号:HCPI 123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