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市政局雇员房津 康文署08年败诉

发布 : 2019-1-23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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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政府追讨已发出津贴过往已有事例,早年康文署因疏忽,在康文署成立后仍错误地按市政局解散前的合约条款,向一名前市政局雇员发放约87万元的非实报实销房屋津贴。康文署于2005年发现出错,向该员工申索,2008年被区域法院驳回,最终无法讨回。翻查报道,2017年立?x??财委会通过就事件撇帐,当时多名议员质疑,申索过程浪费资源,民政事务局也承认处理有欠公允,对同事造成骚扰。教协昨亦质疑,根据《时效条例》(第347章)相关规定,政府追溯期应只限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