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议航空条例 容许旅客在停机坪上滞留4小时惹不满(图)

发布 : 2019-2-21  来源 : 明报即时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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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联邦政府现正就修订《加拿大运输法》中有关保护航空旅客的规管条例开展民意谘询,而根据最新发表的一份报告,拟议的航空旅客保护条例不仅可能导致航班延误的时间倍增,而且将剥夺旅客获得适当赔偿的权利。

航空旅客维权团体「航空旅客权利」(Air Passenger Rights)指出,拟议的航空旅客保护条例将允许航空公司让旅客在停机坪上滞留的时间长达3小时45分钟,是不可接受的,这一时限较欧盟立法规定的时限,超过一倍。

此外,拟议的航空旅客保护条例还指出,如果航空公司在飞行前的预检时发现飞机有机械故障,航空公司没有责任因航班取消或延误而向旅客提供赔偿。

「航空旅客权利」的创办人卢卡斯(Gabor Lukacs)还指出,旅客获取金钱赔偿的标准非常苛刻,要求旅客提供由航空公司掌握的证据。

上述报告还引用了超过8,000份电邮,这些电邮的内容均对拟议的航空旅客保护条例表示反对。

AirHelp是一个以柏林为基地的旅客权益公司,该公司强调说,上述拟议的航空旅客保护条例存在的漏洞是,航空公司可以停机坪上的飞机有故障为由,避免向旅客提供赔偿。

AirHelp的首席法律事务官Christian Nielsen说:「规管条例说的是,我们确实认识到这是在航空公司的控制范围内,但旅客将不会获得赔偿。如果是基于机械故障,将没有赔偿。」

他还指出,在欧盟,即使飞机在飞行前的预检时发现有机械故障,并不构成航空公司拒绝向旅客提供赔偿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