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堕毙 教协去信促开死因庭

发布 : 2019-3-23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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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天水围东华三院李东海小学教师林丽棠本月初在校内堕楼身亡,香港教育专业人员协会(教协)昨日分别去信死因庭、律政司及警务处,以工会身分要求就其会员死亡事件召开死因研讯,并展开调查。有大律师认为,参考过往案例,今次属合适召开死因庭的案件。有律师则指死因研讯最快要一年多后才能召开。

根据香港司?x??构网页,当有人「突然死亡」、「因意外或暴力而死亡」、「在可疑情?下死亡」或「尸体在香港被发现或被运入香港」,死因裁判官可会同5人陪审团或在没有陪审团下展开研讯。若有人在受官方看管时死亡,例如在狱中或羁留中心死亡,或因应律政司长的要求,则必须召开研讯,前者必须有陪审团参与。

大律师陆伟雄称,参考过往如学生跳楼案等会召开死因庭,今次事件属合适召开死因庭的案件。他说,相关者可因应死因庭结果考虑有否进一步后续行动;陪审团亦会有建议,避免日后同类事件再发生。

死者是会员 教协属「利害关系者」

律师文浩正则称,过往较少有以工会身分要求召开死因研讯。他又说,死因研讯的召开时间因应每宗个案复杂程度、调查范围而有不同,「短则一年几,长则我见过两三年,或更长」。

教协指出,林丽棠是教协会员,按照《死因裁判官条例》(第504章)附表2,教协是有关死亡个案的「有适当利害关系的人」,因应事件涉及重大公众利益及广大教师的人身安全,教协认为应召开死因研讯。

教协副会长、律师庄耀洸表示,案件或涉及学校管治问题,死因庭独立且具足够调查权力,可传召证人作供,能还原事实真相。教协早前召开记者会,表示首次以工会身分要求召开死因研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