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是否送精神科 需衡量风险体?

发布 : 2019-3-23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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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东区医院疑有病人击碎玻璃窗堕楼亡,事主入院时已被评估为高自杀风险。有精神科教授指出,医护人员会衡量病人身体状?及自杀风险,再决定是否转送病人到精神科病房接受治疗。

精神科病房设金属窗花 出入受严密监察

中文大学精神科学系教授李诚称,公立医院的精神科病房有专科护士评估病人情?,病房内的窗户设有金属窗花,部分病房的洗手间亦没有挂衣?,避免病人利用?上吊自杀,病人出入亦受到更严密的监察。

李续说,一般而言,医护人员会为病人评估自杀风险,按病人身体状?及自杀风险做临?判断,决定是否将病人转送到精神科病房,如病人身体状?危急或陷入昏迷,会在普通病房接受治疗,院方再安排精神科医生到病房会诊。若病人身体状?稳定,高自杀风险者则会先送到精神科病房,再由专科医生到病房诊治。

专职医疗人员及护士协会干事刘凯文指出,普通病房一旦接收有自杀风险的病人,护士会安排病人在靠近护士站的病?,并在病?前挂上牌子,提醒医护病人有自杀风险,需要时亦会为病人穿上约束衣或安全背心。护士须每小时检视病人的情绪及行为,并记录在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