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局提醒更新婚姻状况(图)

发布 : 2019-4-21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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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局规定必须要分居之后90天,才能通知税局改变「婚姻状况」。


【明报专讯】月底是年度报税截止日,联邦税务局(CRA)发言人Veena Raj提醒公众,现代婚姻变幻无常,需要随时更新婚姻状况(marital status),以免夫妻已分居,但却忘记通知税局,以致影响加拿大儿童福利(Canada Child Benefit)、GST退税及低收入有关福利的领取。

针对太空人家庭夫妇聚少离多,可能婚姻已经出状况,夫妇已经协议分居,但未办理有关法律程序,这时是否应通知税局?Raj回应说,夫妇分居,即使未经过法律程序,也算是税法上的分居。

她表示,根据规定,夫妇必须在分居开始达到90天或之后,通知税局更改「婚姻状况」为分居一事。她表示,税局在完成有关的「婚姻状况」变更后,税局会从分居之后的下个月开始,重新计算因两人分开使家庭收入改变,而应得到各替福利例如CCB,而不是等到90天之后。

Raj说,现代人婚姻状况变化多端,有时只是互相赌气而决定分居,几天之后就又复合,税局规定必须要分居之后90天,才能通知税局改变「婚姻状况」,有其原因。

Raj表示,「婚姻状况」对一个人需缴交的税,以及可领的福利影响甚大,因此,市民从单身到结婚,结婚之后分居,分居之后又同住,任何的情况均应该如实通知税局。

Raj强调,市民不需要经过法律认可的分居程序,即能通知税局有关分居的事,税局也会相信市民所作的通知。

不过,由于可能有夫妇明明未分居,但谎称是分居,藉著低收入,希望领取比较多福利,税局会对此会保持警觉,并可能调查,一旦被调查时,夫妇必须各自提供证明已经分居的证据,以证明分居是事实。

另外,税局提醒,如果有人与伴侣同居时间超过一年,税局会认为两人已经组成同居配偶(common-law relationship)的关系,此时这两人即需要向税局通知,将「婚姻状况」更新为同居配偶关系。

Raj并指出,通知税局更改「婚姻状况」的方式很简单,可以使用个人在税局的网上帐号,进入个人资料(personal information)当中的「更改婚姻状况」(change my marital status);或是拨打CRA的服务电话1-800-387-1193。

除了上网及打电话外,税局也提供寄信变更的服务,这时需要填写Form RC65表格,并寄给CRA。

税局提醒,如果是上网更新资料,通常只需8个工作天,如果选择寄信,则可能需要8周时间,请市民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