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16日上午来到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实地调研指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新华社)
【明报专讯】云南省昭通市绥江县两名女党员干部去年因拒绝组织提拔,被认为「忘记了初心」而遭处分,其中一人党内警告,另一人被全县通报问责。事件昨日经中纪委机关报报道,引发内地网民热议。
《中国纪检监察报》昨日刊文称,去年8月,绥江县会仪镇财政所科员锺尚敏和县财政局企业统评股股长宛辛勤在被考察干部中分列第一、二名,县委拟将两人提拔为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在组织谈话过程中,宛辛勤认为基层工作责任大、任务重,加班多,找藉口逃避任命;锺尚敏面对考察组的提问则言辞闪烁,对两次催促她递交个人总结材料置若罔闻,最后以短讯告知考察组不接受组织提拔。两人最终以照顾不好家庭、身体应付不了为由拒绝任命。
县委考察组认为,两人忘记初心,无视纪律规矩,与组织讨价还价,理应从严处理;其行为也触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决定给予锺尚敏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宛辛勤全县通报问责,并建议县政府将其调离县财政局。财政局党组也被全县通报问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72条规定,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须予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在特殊时期或紧急状况下,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须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网民:不愿当官不算问题
有网民回应事件表示,「不愿意当官,这不算问题吧」、「至少她们的思想不坏」、「有自知之明的人不该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