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ssica拒绝履行内地经理人公司合约,被判赔偿1300万港元,她不服上诉。
【明报专讯】韩国女团少女时代前成员Jessica(郑秀妍)日前偕韩剧《搞乜恋金秘书》女星朴敏英到西班牙旅游,貌似优哉游哉,事实却是她跟内地两间经理人公司的合约官司,无论在内地抑或韩国审讯,她都败诉收场,如果韩国大法院最终驳回上诉,她便得向经理人公司赔偿20亿韩圜(约1300万港元)的合约费及违约金。
话说在2016年,Jessica所属韩国事务所把她的内地经理人合约,转让予两家内地事务所,并预付Jessica一笔酬金及合约费,翌年却以她未能履行合约为由,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出诉讼,要求Jessica偿还有关金额,她不服上诉,更以自己没有亲自签约为由,要求把案件转交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及高等法院审理,结果都是一样,目前已上诉至韩国大法院,且看能否??u翻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