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缺乏客观衡量标准 打击汽车噪音成效不彰

发布 : 2019-9-16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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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今年7月,多伦多市政府和警方采取执法行动,试图减少车辆的各种噪音,却是事倍功半,效果极低。

多市警方交通组警长莫尔(Brett Moore)表示,警方为减少汽车噪音,采取执法行动,但开出的95张告票中,几乎都是超速罚单,「没有发现车辆有噪音过大的问题。」

这情况的主因是缺乏一个客观标准来衡量,怎样才算车辆噪音过大。莫尔说:「只有当警察能够清楚说明车辆的轮胎、引擎或排气管是否不合理,才能执法。而《公路交通法》没有提供有关噪音过量的定量测量。」

市府附例执法部主任琼斯(Rod Jones)表示,7月15至19日的执法行动,旨在提高人们对汽车和电单车噪音污染的认识,遏制噪音过量的情况,并提醒市民注意,从10月1日起新的附例要生效。

新例将禁止任何人制造不必要的机动车噪音,如无故响喇叭、大力煞车而发出刺耳的声音。然而,新例中唯一的客观声音标准仅适用于电单车,禁止电单车在引擎空转期间,发出的噪音水平不能超过92分贝。

市府还设立了一个专门的减噪音小组,由24名执法人员组成。他们有更多权力签发服从令,罚款最高可达10万元。

据统计,去年多伦多的噪音投诉数量达到12,974宗,高于2015年的11,297宗。去年,警方向司机发出600张与排气管发出噪音太大有关的告票。

世界卫生组织的报告显示,噪音超出了刺激范围,可导致许多短期和长期的健康问题,如听力受损。

「过度的噪音严重危害人类健康,干扰人们在学校、工作场所、家中和闲暇时间的日常活动。它可以扰乱睡眠,引起心血管和心理、生理疾病,降低表现,引起烦恼,还会造成社会行为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