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退役士兵安置措施 政府企业不得拒收(图)

发布 : 2019-9-22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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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当局推出退役老兵安置工作的通知文件。


【明报专讯】山东政府近日发布有关「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公报,显示从今年9月1日起,要确保将接受政府安排的退役士兵全部安排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更规定任何部门、行业和单位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安置退役士兵。

拒收退役士兵将被问责

山东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把退役士兵安置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地履行安置责任和国防义务,任何部门、行业和单位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安置退役士兵。

政府公报称,要建立责任倒查制度,研究制定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和拒收退役士兵的单位,通过约谈督促、挂牌督办、媒体曝光等方式,责令限期整改;对拒绝整改的,对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问责。

公报还说,要确保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全部安排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其中,安排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比例不低于40%;其他安排到国有企业的,除中央驻鲁企业外,安排到省属和设区的市属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此外,各地要根据年度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数量,按照不低于一人一岗的比例,提供充足的安置岗位。不得提供濒临破产或生产有困难的企业岗位以及与退役士兵安置地不在同一设区的市的岗位。中央企业岗位不计入属地提供的岗位数量。

公报还提到,允许退役士兵灵活就业,放弃安排工作待遇的退役士兵,经本人申请确认后,可领取一次性退役金和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之和的80%,发给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同时按规定享受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