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汉涉谍案揭中国大使馆被窃听 法官令通报监视细节 渥京急上诉(图)

发布 : 2019-11-06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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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加籍华裔男子黄清(Qing Quentin Huang,音译,图)被控为中国进行间谍活动的案件,仍采取闭门司法程序的方式。审理该案的大法官莫斯利(Richard Mosley)下令,加拿大安全情报局要向被告方通报,一次对中国驻渥太华大使馆进行的暗中监视活动的细节。联邦认为此举将危害加拿大的国家安全和国际关系,现抢在披露正式实施之前再次提出上诉。

黄清是安省伯灵顿市一家军事承包商的一次性雇员,据称他致电中国使馆,试图将加拿大海军的机密传递给中国方面。

加拿大安全情报局(CSIS)为了一个情报调查行动,一直在对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进行窃听活动,无意中窃听到黄清给大使馆打的电话,于是将相关的录音带转交给加拿大皇家骑警的调查人员,后者于2013年对黄清控以违反《信息安全法》的罪名。

在过去的6年中,此案因担心泄露情报机密而在四个级别的法院中辗转,因为有关情报局窃听的信息,通常要在封闭的法庭中进行分类和处理。但是,由于这是刑事案件,被告有权知道,是如何针对他收集到窃听的证据以及证据的内容,然后提出质疑。

8月30日,莫斯利法官裁定可以将情报局的逮捕令(Warrant)和一些证明文件移交给辩方。但大法官也设置了一个条件,即只有在检控官首先得到黄先生的律师的郑重保证,不会将所知道的信息透露给黄先生的情况下,之前被禁止通报的证据材料才能转交。

大法官在其裁决中称,情报局在将相关材料通报给警方时,不可避免地要承担暴露其文件的一定程度的风险。

「这些信息的大部分与适当审判的案情无关,因为(经过编辑的段落)并不涉及黄先生。他不是逮捕令的目标。收集到他的电话内容证据,是情报局获得授权监听中国大使馆电话时偶然发现的,并通报给皇家骑警,这是完全偶然的。」

莫斯利法官强调,他一直试图仔细平衡情报局窃听令涉及到的安全问题。「如果我认为该信息是无害的,我就会下令将其披露。」

联邦政府抢在披露正式实施之前再次提出上诉。他们辩称法官犯了错误,「得出结论认为,某些信息的公开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国际关系。」

自从该案首次曝光加拿大情报局在2017年对中国大使馆进行监听行动以来,加中关系已经开始恶化。

再加上去年12月,皇家骑警以美国引渡令为由,拘捕了中国电信巨头华为公司创始人的女儿孟晚舟。几天后,中国政府就逮捕了2名加拿大人作为报复。中国政府对加拿大不断施加压力要求释放孟女士而无果之后,这2名加拿大人也继续被拘留。

在黄清案的公开文件中,没有任何纪录说明情报局为什么对中国大使馆感兴趣,并在2013年就申请到搜捕令开始窃听行动。该文件确实指出,加拿大外交部某官员和情报局反情报部门的负责人,在几个月前的一次非公开聆讯中作证称,披露存在潜在的影响。

世界各地的安全机构经常以外国外交官为目标,以铲除潜在的间谍圈子或避免竞选活动受影响。尤其是对大使馆的监视很普遍,但是很少有任何国家承认此事或公开有关文件。

当针对黄清的案子于2013年开始时,检控官披露了情报局经过删减后的部分窃听内容。

但是辩方后来辩称,需要查看那些文件的未编辑版本,以对窃听来的证据提出质疑。莫斯利法官于两年前首先下令向辩方披露一些情报局的资料,虽然政府也有上诉但还是被执行。

今年3月,最高法院拒绝听取政府的进一步上诉之后,政府便发起了两项新动议以阻止披露。这些都是促使莫斯利大法官在8月份作出后续裁决,以及政府也随即发起最新挑战的原因。

目前该案正在联邦上诉法院审理。如果保密问题得到解决,黄清对情报局窃听证据的质疑将被送回刑事法庭进行聆讯,但不会对媒体和公众开放。

此后,最终可以在公开法庭上进行刑事审判,但没人知道何时可以进行。

前联邦司法部律师韦斯特(Leah West)说:「这一切持续了很长时间,证明了我们在裁定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