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议题:查册制助揭不公 亦惹私隐忧虑(组图)

发布 : 2019-11-14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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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曾倡收紧查册制度,限制公众查阅公司董事的住址和身分证号码,惹来公众非议,最终安排暂缓。图为「a3医学抗衰老中心」2012年结业,欠薪的老板不知所终,终由职工盟透过查册得悉公司董事住址,并确认中心的负责人身分。负责人更开设另一美容公司,职工盟与多名追薪者往其美容公司示威,促发还欠薪。



就政府于2013年收紧查册制度,香港记者协会及多个团体发起联署,反对收紧董事查册,结果收到1768名新闻工作者等响应。记协时任主席麦燕庭表示,查册是揭露政商界丑闻的有力工具,限制查册一旦落实,传媒便不能主动调查权贵有否利益冲突,只能靠政府提供信息。其后,政府称因有关查册的新安排涉及复杂的法律、私隐及执行问题,难按原订时间表提交立?x??审议,故决定暂缓限制查册。



潘乐陶



郑若骅



2015年有骗徒藉查册取得大围名城一业主姓名后,讹称出售单位,骗取买家落订,买家被骗去292万元订金。图为其中一名被捕男子(蒙头者)被警方带到寓所蒐证


【明报专讯】政府曾拟修例限制公众透过查册获取个人资料,2012年政府修订《公司条例》,曾掀起削弱公众知情权的争议。当时政府有意限制公众查册时不能查阅董事的住宅地址和身分证号码,但新闻界认为会影响公众知情权,劳工界亦认为此举限制雇员透过查册追讨欠薪,政府终暂缓安排。香港查册制度有何重要?如何平衡公众知情权与私隐?

◆查册制度 Q & A

Q:什么是查册?

A:不少政府部门设公共登记册供公众查阅。以土地登记册为例,市民可就每宗涉及土地的交易查明有关物业的注册业主资料等。据《香港土地注册处营运基金2018-19年报》,该年度查阅土地登记册次数达561.2万次,使用者包括需要土地注册处纪录以办理物业交易的专业人士、地产代理、金融机构等。

Q:香港有什么常用的公共登记册?

A:常用的公共登记册有选民登记册、车辆登记册、商业登记册、公司登记册、土地登记册等。

Q:我可以如佾x??册?登记册内有什么内容?

A:常用的公共登记册大多设网上查册服务,部分需要收费。以公司资料为例,市民可透过公司注册处的网上查册中心,查阅注册公司成立日期、董事资料、注册地址及秘书资料等。市民亦可于网上申请「车辆登记细节证明书」,取得本港任何登记汽车有关交通和运输的纪录,每次收费45元。

Q:如何保障公共登记册上的私隐?

A:公共登记册载有的个人资料受《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保障,从公共登记册收集的个人资料,除非得到资料当事人自愿和明确同意,一般只可用于与设立公共登记册相同目的或与其直接有关目的。

资料来源:综合政府网页

◆查册制度有何重要?

1. 保障市民利益

透过查册制度,市民可行使知情权,核实各种牵涉个人利益的资料并确保已登记资料无误,例如市民可向婚姻登记事务及纪录办事处申请翻查结婚纪录。除核实资料,查册制度亦可保障市民在商业、物业及车辆等交易中,核实买卖双方资料,以防被骗。会计界立?x??议员梁继昌表示,香港已开放公司查册多年,若限制查册,买卖公司时或不能知道公司拥有权谁属,难核实买卖时签约者是该公司拥有人。

个案分析:土地查册

土地注册处备存土地登记册和提供土地纪录予公众查册,目的是防止秘密及有欺诈成分的物业转易,以及提供追溯和确定土地财产及不动产业权的方法。查册可帮助准买家或租客了解物业和业权资料,例如业主身分、按揭情?、物业有无拆卸或改动令等。《地产代理常规(一般责任及香港住宅物业)规例》规定,地产代理在物业的买卖协议或租契订立前,必须就物业作土地查册,并向买方或租户提供土地查册结果的文本。

据地产代理监管局网页,一对夫妇在准备购买一个二手住宅物业前,多次向地产代理查问有没有人曾于该单位内死亡,代理坚称没有。惟土地登记册上该单位载有一名前业主的死亡证明书,他于单位内自杀。由于代理没有就物业作土地查册和向买方提供土地查册结果的文本,导致买方无法知悉该项死亡纪录。该网并未提及该交易有否成交。

2. 传媒监察公权力运用

查册制度对传媒有重要用途,记者可藉查册监察社会各持份者,揭发各种涉及公众利益的问题,如囤地、物业互换、种票等。传媒侦查组前采访主任蔡传威表示,过去很多侦查报道涉及当权者利益问题,如某高官楼宇买卖和转让,有人透过公司转让物业瞒天过海,终因传媒查册而揭发。资讯及科技界立?x??议员莫乃光2019年10月指出,香港仍未制订《公开资料法》,没有具备法律效力的机制帮助传媒揭露贪腐和监察公权力,过往多宗选举舞弊案件揭发的关键在于有新闻工作者藉查册追查假地址登记等。

个案分析:夫购两物业 郑若骅无申报

律政司长郑若骅2018年7月载于行政会议及律政司网站的申报利益文件中,除自己拥有的4个单位,亦有申报丈夫潘乐陶拥有的屯门独立屋。《明报》2019年5月30日报道,记者向公司注册处及土地注册?x??册后发现,潘乐陶2018年10及12月共斥资逾1.6亿元购入两个半山豪宅,郑若骅并未更新申报。郑若骅回应称她在相关物业无实际利益,毋须申报。潘乐陶承认2018年12月购入一间公司连其拥有的罗便臣道单位,但未回应郑若骅的申报问题。

◆查册制度隐忧

1. 侵犯私隐风险

市民可透过查册得悉他人资料,部分人担心查册可能涉及侵犯私隐。2015年7月时任个人资料私隐专员蒋任宏指出,公共登记册的个人资料若任意让他人使用或没采取保障措施,将引发许多私隐风险,若被恶意取用,当事人或遭遇经济损失、盗用身分,甚至受跟踪监视。公署建议先透过行政措施,如电子证书登入以识别查册者身分,或以声明申报查册目的,长远应恢复修订《公司条例》以限制查册。

查册被指协助「起底」

「起底」泛指于未经当事人同意下于网上公开其个人资料。反对修订《逃犯条例》运动触发「起庾x??」,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黄继儿2019年11月2日指出,肆意「起底」及网上欺凌行为前所未见,公署接到的投诉及经巡查发现的个案有逾百倍增长,由过去每年几十宗升至3373宗。政府正研究修订《私隐条例》,港府盘点后发现可供公众查阅的注册资料有过百种,有可能成为「起底」渠道。

立?x??议员葛佩帆认为香港是资讯自由的地方,但亦有限制,「起底」是伤害他人的行为,要找到平衡点;她认为要讨论选民登记资料、汽车登记、公司董事以至公职人员的个人资料应公布多少才合理。立?x??议员莫乃光回应登记册引起的私隐忧虑表示,应权衡保障私隐以外的其他重要公众利益,如监察官员、打击洗黑钱和贪污、诈骗、有组织罪案、逃税、选举舞弊等,取得合理平衡以维持必须的监察和透明度。

2. 或被不法分子滥用

查册制度提供的资料原为保障市民利益、提高资讯透明度。若不法分子滥用资料,例如用以促销等,可能令当事人蒙受损失。

个案分析:名城卖楼骗案

2015年有骗徒于土地注册?x??册取得大围名城一单位业主姓名后,伪冒其身分向地产代理讹称出售单位,骗取买家落订,买家被骗去292万元订金。2016年5月商业罪案调查科总督察陈静心称,有骗徒利用土地注册处、按揭公司等途径查得业主姓名、身分证等资料,再假冒业主向物业信贷公司按楼,骗取借贷。

2016年6月,时任发展局长陈茂波回应议员就防止公共登记册个人资料被滥用的提问指出,土地注册?x??根据《私隐条例》及探讨以行政措施,加强保障土地注册处纪录的个人资料。

■知识增益

《公开资料守则》

《公开资料守则》(下称《守则》)于1995年实施,提供正式架构让市民获取各政府部门持有的资料。《守则》界定提供资料的范围、订明发放资料的程序等。《守则》属行政指引,缺乏法律效力,政府部门可拒?x??露资料。

2019年3月时任申诉专员刘燕卿引用过往调查为例,称有政府部门没备存应有资料,当公众引用《守则》要求提交资料,部分政府人员以「私隐」、「牵涉其他部门」、「影响他人」为由拒绝,但申诉专员公署调查后发现「其实都是政府的资料」。她说《守则》的精神是「畀得就畀」,认为现时有公务员不理解守则精神,致运作欠佳,形容香港在处理政府公开资料上落后于很多国家,因其他地区有法例强制政府公开资料,认为《档案法》立法刻不容缓。

[通通识 第60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