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门让骑士撞上不治(图)

发布 : 2020-1-18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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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姓妇人将车临时停在车道内,直接让副驾驶座的儿子开门下车,导致77岁林姓老翁反应不及撞上,卧床5个月后不治死亡。(警方提供)


【明报专讯】妇人陈钰青开车载14岁的儿子蔡姓少年,陈妇开车临停路边,蔡姓少年经陈妇同意开车门下车,后方骑机车的林男闪避不及撞上车门,经送医治疗约半年后不治,法院判陈妇8个月徒刑。

根据台湾彰化地方法院日前公布的刑事判决书,48岁的陈妇开车载儿子去剪头发,陈妇把车子停在彰化二林镇仁爱路的路边,蔡姓少年询问母亲能否下车,陈妇看后方没有车子同意儿子下车,蔡姓少年打开车门后,又转身拿留在后座的画册,后方骑机车的林男闪避不及,撞上车门,被送医急救。

林男右侧股骨骨折、左手部骨折、右侧肋骨骨折、左胸部挫伤等伤害,经送医治疗约半年后,仍因骨折等伤害导致需要长期卧床,致生褥疮并发肺炎,因败血性休克合并多重器官衰竭而不治死亡,家属不满提告。

法官认为,依规定,汽车临停时,应依车辆顺行方向紧靠道路边缘,前后轮胎外侧距离缘石或路面边缘不得超过60公分,大型车不得超过1公尺,汽车停车驾驶人或乘客开启、关闭车门时应注意行人、其他车辆,礼让先行,确认安全无虞后,再将车门开启到可出入幅度,并迅速下车关上车门。

法官指出,陈妇没有注意到右后方有无来车,即贸然同意儿子蔡姓少年打开车门,且未促使儿子迅速下车,违反应注意行人及其他车辆,并让其先行,及确认安全无虞后应迅速下车并关上车门的规定,但考量到陈妇犯后坦承犯行,但表示因经济困难,除强制险及任意险理赔金共新台币400万元外,无力再行赔偿,依过失致人于死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