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拒戴口罩抓伤警 成都男子判监8个月

发布 : 2020-2-21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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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一名男子2月5日在社区门口,拒按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并妨碍工作人员测量民众体温,以及扯下在场警察的口罩,抓伤其面部。成都高新法院昨(19日)通过网络远程开庭方式审理该案,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监禁8个月,被告当庭认罪服判。

《成都商报》报道,被告姓唐,约50岁。据小区保安表示,该男子于2月5日上午10时许,在成都市高新区紫荆巷56号出门时,因未佩戴口罩,在场包括小区院委会、社区多名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劝说,但唐未听从,并与在场人员发生口角争执;后来又扯下一名赶到现场警察的口罩,警察脸上还被抓出了几道伤痕。

唐男当日被成都高新公安分局刑事拘留;2月14日,高新检察院决定对其予以逮捕;2月17日,高新法院启动疫情相关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程序于当日立案,翌日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并安排庭审,从法院立案到判决仅用时3天。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在一级应急响应的疫情防控期间,以暴力方法阻碍警察执行职务,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应当以妨害公务罪从重处罚。鉴于被告属初犯,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因此可以从宽处罚。

(成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