掳杀情敌弃尸公墓 台男判处无期徒刑定谳(图)

发布 : 2020-2-26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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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最高法院裁定骆男杀人罪成,判囚终身。


【明报专讯】男子骆奕豪被控不满何姓男子与鲁姓前女友相恋,伙同友人掳走杀害何男后弃尸公墓。法院一二审均判处骆男无期徒刑,案经最高法院日前驳回骆男上诉,全案定谳。

全案缘于骆奕豪不满何姓男子与鲁姓前女友交往,得知何男与鲁女相约2018年7月6日上午10时在新竹火车站会合出游,邀集友人邱世韦、王健昌、黄达鸿等人,开设「鬼抓人」LINE群组,谋议购买圆锹、手套,打算杀害何男。

2018年7月6日当天,骆奕豪拖延鲁女与何男碰面时间,邱世韦、王健昌、黄达鸿以协助摆放行李为由,诱骗强押何男上车,再将车开往苗栗县头份市郊区,待与骆奕豪会合后,4人徒手及持铁制甩棍痛殴何男,打到何男失去意识,再以黑色塑胶袋包裹何男,丢进后车厢后,载往通霄白沙屯公墓山坡弃尸。鲁女查觉有异报警处理,警方循线逮捕骆奕豪等人;寻获何男时,何男因大量出血导致出血性休克,以及遭塑胶袋套头导致窒息并呼吸衰竭死亡。

一审新竹地方法院,依共同杀人罪判骆奕豪无期徒刑、王健昌12年徒刑、黄达鸿11年徒刑、邱世韦13年徒刑(未上诉而确定)。骆等3人提上诉,二审由台湾高等法院审理。

高院审酌,王健昌与死者家属以新台币170万元和解,改判11年10月,另审酌骆奕豪杀人手段凶残,恶性重大,且为首谋及主要策划者,犯后多所推诿、卸责,维持无期徒刑判决,黄达鸿参与程度较低但否认犯行,维持11年徒刑判决。

骆男等人不服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最高法院认为,二审判决并无违背法令,日前驳回上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