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点对点:申诉署揭29闲置桥 最长荒废39年(组图)

发布 : 2020-3-30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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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拔道山村台对上(图)、大潭道近红山广场及大坑道大宝阁门外的天桥或「断桥」,分别闲置39年、37年及36年。当中闲置最长达39年的司徒拔道山村台对上,原预留接驳将来扩阔道路的位置,目前无规划。



荃湾填海计划因《保护海港条例》而取消,令当区预计的人口和交通流量增长均较预期低,故政府认为暂无迫切交通需要兴建新路以连接涉事「断桥」。图为荃湾德士古道荃青交汇处「断桥」,被闲置约25年。



(明报制图)


【明报专讯】新闻撮要

申诉专员公署在2020年3月发布主动调查报告,发现全港13条位于不同地区的干路或道路上,共有29处闲置行车天桥和「断桥」已闲置最少12年,其中位于司徒拔道山村台对上的接驳口已闲置39年,至今未有规划。

公署自2018年7月起展开调查,发现29处闲置的行车天桥和接驳口,其中大潭道近红山广场及大坑道大宝阁门外的路段,分别闲置37年及36年。政府建造行车天桥时,或会预留接驳口作将来扩展道路网络之用。申诉专员赵慧贤认为,天桥及「断桥」闲置多年,难免令公众认为政府没有适切规划和积极??u展相关工程。

公署称,留意到市民多关注工程对景观和楼价的影响,若政府因此暂缓或搁置建造新道路,不仅会错失建路先机,亦延长交通挤塞问题。公署建议有关部门定期检视各闲置路段发展,并针对回应持份者意见。

香港运输研究学会资深会员熊永达指出,道路接驳口和断桥闲置多时,反映政府整体规划问题,「问题是政府议而不决」。他补充个别工程并非政府没有决心做,可能是过程中遇到阻力。

除有行车道路闲置多年,审计署在2007年曾发表报告称,多条行人天桥的使用率偏低,原因包括天桥附近已有地面过路设施、天桥连接未发展土地逾10年等。中大地理与资源管理学系教授伍美琴表示,香港规划的最大问题是缺乏「在地研究」,没有到拟建设施现场考察,「道路及交通设施不止是让人从一点到达另一点,而需要令社区变得更好」。她认为,除道路的功能外,应同时考虑美学、景观、当区居民私隐、空气流通等,认为建设任何设施都应尽量满足不同持份者的诉求。

运输署、路政署及土木工程拓展署表示欢迎及接纳报告的建议,已成立的工作小组会定期召开跨部门会议,检视闲置天桥路段和接驳口,并在??u展工程的不同阶段,与区议会等持份者沟通。

——综合《明报》报道

◆知识增益

本土研究社:301公顷官地未善用

民间团体本土研究社2018年9月的研究发现,全港有约301公顷的官地未有被善用,相当于1.7个粉岭高尔夫球场,估算可兴建约9万个过渡房屋单位、43个体育馆及提供12万个服务名额的安老设施。

研究社成员姚跃华表示,有部分「临时政府拨地」拨了给政府部门使用,但没有机制监察其运用,也没有要求部门交还,形成政府部门「扣地」的现象。姚续指其中一幅位于东隧港岛出入口公路附近、面积约2.35公顷的土地,原计划发展?鱼涌公园二期(第2及3阶段),但该幅用地自1995年拨予警务处及食环署后,两个部门久未迁出,令原定的公园项目拖延20年仍未落实。研究社成员黄肇鸿表示,这批301公顷的「未善用官地」业权皆属政府,认为政府应立即将这批官地列为短中期土地供应选项,以满足社会的房屋及社区设施需求。

发展局在2019年4月披露,地政总署管理全港1626幅空置用地,占地约297公顷,相当于约15.6个维园。当中九龙东占地最多,83幅地合共55.6公顷。立?x??社福界议员邵家臻表示,不少非牟利团体向他反映,政府空置地租期太短,普遍只有1至3年,不够时间兴建相关设施。发展局常任秘书长甯汉豪承认批出短期租约地个案甚少,情?不理想,地政总署会研究简化申请程序,希望有更多申请获批。

.闲置天桥x土地规划(图)

■模拟试题

◆资料回应题

(1) 根据资料,指出及说明本港闲置天桥和「断桥」情?带来的两个社会问题。

影响一:减少短期土地供应

香港土地供应向来不足,政府一直积极提出方法增加供应。根据资料,申诉专员公署主动调查报告发现本港有29处闲置行车天桥和「断桥」,并已闲置12年至39年不等。部分天桥位于香港不同闹市区域,如西九龙、沙田等,若能善用闲置天桥位置作其他用途,如休憩用地,可以惠及居民,亦可增加使用者对社区的归属感。从社会角度而言,闲置天桥令土地未能发挥应有功用。

影响二:延长交通挤塞问题

香港地少人多,交通挤塞问题严重,妥善的城市规划尤为重要。根据资料,申诉专员公署称政府若因市民反对而暂缓或搁置建造新道路,不但会错失建路先机,亦延长交通挤塞问题。

◆延伸回应题

(2) 「政府须为没有善用土地(A)负上责任(B)。」你是否同意这说法?参考资料及就你所知作答。

(A)须紧扣「没有善用土地」这题眼,土地包括官地、闲置土地等,不限于资料所示的闲置天桥和「断桥」问题

(B)须思考政府在社会发展上应负的「责任」

同意:

·政府具规划责任

政府是社会中可规划土地和??u展工程的持份者,土地资源未获妥善运用,政府须负上责任。以道路接驳口和断桥官地为例,香港运输研究学会资深会员熊永达指出,这些资源闲置多时,反映政府整体规划问题。中大地理与资源管理学系教授伍美琴亦称,本港城市规划大多按已过时的准则设计,现时各道路、公共空间的规划也未完善。

·欠监察机制

现时部分官地被政府部门逾期使用,出现「扣地」的情?。由于没有具效率的机制监察土地运用,使部分官地未被善用。根据资料,本土研究社成员姚跃华指出一幅位于东隧港岛出入口公路附近、面积约2.35公顷的土地,原计划发展?鱼涌公园二期(第2及3阶段),但该幅用地自1995年拨予警务处及食环署后,至今两个部门仍未迁出,令公园发展项目拖延20年仍未落实。政府部门逾期使用土地,令土地迟迟未能规划作应有用途,可见政府应就未善用土地负责任。

不同意:

·非所有土地也可发展

香港的土地包括不同用地,根据政府资料,并非所有土地均属可发展用地,例如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水塘及集水区设施等。即使可用于发展,也有其他考虑因素如土地面积、合适用途、环境影响、交通影响、技术条件、基建配套等,并须遵守法例及谘询相关持份者才能妥善发展。虽然现时有部分土地未被善用,但碍于法定规划程序所限,政府未必需负责任。

·法例所限

部分闲置土地是受持份者阻碍而闲置,如资料提及申诉专员公署留意到市民多关注工程对景观和楼价的影响,政府或因此暂缓或搁置建造新道路。而受法例所限,部分土地亦不能发展,如荃湾填海计划因《保护海港条例》而取消,使当区无迫切交通需要兴建新路,引致出现闲置的「断桥」。政府规划土地用途时受不同持份者的影响,难言须就未能善用土地负上责任。

顾问教师:古俊彦老师

[通通识 第63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