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外国人遾x??疫令案 印度汉还押或判监

发布 : 2020-4-05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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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政府上月19日起规定从外国抵港者必须接受14天强制检疫,惟规例生效不足4日已有人违令。31岁印度男商人涉抵港翌日擅离酒店,最终在深圳湾口岸遭入境处人员截获,被控一项「未获授权人员许可而离开检疫地点」罪,属首宗外籍人士违反检疫令的案件。案件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讯。裁判官拒绝被告的保释申请,被告须还押至下月15日再讯;并表示很大可能判处监禁式刑罚。

报称商人的印度男子KUMAR Deepak(31岁)被控上月21日被发出书面命令实行检疫后,在未获卫生署人员许可下,于上月22日离开检疫地点,即香港仔石排湾道100号Mojo Nomad Aberdeen Harbour Hotel,违反《外国地区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

擅离酒店 深圳湾遭截获

据了解,被告上月21日从土耳其来港,须接受14天强制检疫。他翌日由深圳湾口岸离境时遭入境处职员截停,他向调查人员称,自己完成隔离后会立即离港。他其后被送往隔离营,完成强制检疫后被带上法庭。

被告原先没有律师代表,遭裁判官李志豪提醒控罪非常严重,很大可能判处监禁式刑罚,被告最终选择当值律师服务。控方表示已准备好答辩,辩方则申请押后5星期,以索取相关文件。裁判官最终将案件押后至5月15日再讯,并拒绝被告保释申请,被告将于周四(9日)申请保释覆核。

此案属首宗当局引用第599E章《外国地区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作检控的案件。至于早前3名香港居民违反检疫令的案件,当局当时引用第599C章《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作检控,该3名被告最终被判囚10日至3个月不等。两项规例的罚则相同,违例者最高可被判罚款25,000元及监禁6个月。

【案件编号:STCC661/20】

(抗疫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