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狗属人类伴侣 专家料禁食(图)

发布 : 2020-4-10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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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周三发布《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徵求意见稿)》,其中狗被指已「特化」为伴侣动物,不宜列入畜禽管理。图为日前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一名武汉市民与他戴口罩的小狗「妙妙」。(新华社)


【明报专讯】在内地「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决定于2月推出后,农业农村部周三(8日)发布《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徵求意见稿)》(下称《目录》),公开谘询意见。《目录》涵盖传统畜禽和特种畜禽共31个种类(见表),它们适用于《畜牧法》规定,可用于食用等商业利用;其中狗被指已「特化」为伴侣动物,不宜列入畜禽管理。专家认为,这相当于「狗肉买卖非法化」,向全国禁食狗肉迈进一步。

据农业农村部官网消息,《目录》谘询为期一个月,5月8日截止。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决定,该部在两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调查和摸清遗传资源家底基础上,加快了《目录》制订工作,徵求了36个中央部门、31个省级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意见,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产业界等专家学者的意见,经多次修改后形成意见稿。

剔出畜禽名单 屠宰没检疫证明

针对此前关注度较高的狗是否列入《目录》,农业农村部在意见稿中专门指出,「随著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澎湃新闻引述世界动物保护协会科学家孙全辉称,「目前吃狗肉仍处于灰色地带」,除了深圳,「很多地方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能吃还是不吃」。报道引述一名预防兽医学专业博士称,《目录》对规避吃狗肉陋习「值得肯定」,因为如果今后狗不按畜禽管理,屠宰动物检验检疫就不会有针对狗的检疫证明,「市场上没有合法的持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狗肉,相当于狗肉买卖非法化」。

新冠疫情爆发后,内地再度出现禁食野味呼声。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决定,明确全面禁止使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企业:食狗肉属文化自信

深圳率先展开立法,并于3月31日通过本地《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定于5月1日起实施,当中将猫狗纳入禁食范围。深圳就上述条例徵求意见时,江苏沛县一家狗肉企业曾表示不满。

据内地传媒「第一财经」报道,沛县樊哙狗肉制品公司3月初在其微信公众号上称,食用狗肉是「中国文化自信的突出表现」,立法禁食是「对几千年中国饮食文化的否定,站到了全国广大人民的对立面」。言论经传媒报道后,立即有民众出面检举该企业广告不实、涉嫌违法,该企业迅速删文。

内地围绕吃狗肉的争议持续已久,江苏沛县、吉林、广东、广西等地都有吃狗肉传统。广西玉林自2009年起每年于夏至举行的狗肉节,多年来受到国内外动物保护组织及人士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