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亲班6旬老师猥亵女童42次 判囚2年半

发布 : 2020-5-23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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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彰化县一名66岁安亲班老师,前年对年仅10岁的国小三年级女童伸出狼爪,摸其胸部、阴部,短短半年内多达42次,遭彰化地院法官依妨害性自主罪、利用权势猥亵未满14岁女童,判处应执行2年6月有期徒刑。

根据判决书,老翁在妻子所开设的私立文教机构(未立案,案发后已歇业)担任批改作业、订正的老师,自2017年11月至2018年5月间,竟趁批改作业机会,把女童叫到身边上下其手,将狼爪伸入女童衣、裤内抚摸胸部、阴部。

被害女童自3岁起就进入老翁妻子开设的幼儿园读小班,进入小学后继续在附设安亲班补习,天资聪颖、是小小资优生,万万没想到从小看她长大的阿公级老师,竟伸出狼爪,她变得讨厌去补习,升上小三数学成绩更一落千丈;经学校老师、母亲仔细追问后,才让案情曝光。

老翁辩称自己批改国文、英文科,且教室内还有其他学生,不可能猥亵女童,应该是女童数学退步跟不上,怕被父母责备才编造不实情节。但法官不采信,认为被告严重悖于师道伦常,败坏社会风纪,犯后又否认犯行,迄今未与被害人及其家属达成和解或徵得原谅等,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