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师德处理办法出炉 性骚扰学生者将永禁教

发布 : 2020-6-03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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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广东省教育厅周一(1日)公布有关大专院校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徵求意见稿,在本月15日向社会徵求意见。其中在《中小学师德办法》中,特别指出教师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或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会在撤销其教师资格后,录入全国教师管理系统,随后任何学校包括幼稚园将不得在聘用此人。

《高校师德办法》中指出,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都不得发表有损党中央权威、路线、政策的言行;也不可在课堂、论坛、讲座、论文、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违背法律、道德伦理、政治原则和歪曲历史事实的错误观点;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将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同时不应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猥亵、性骚扰等行为。

如有关大专院校教师违背上述职业道德行为被举报,学校应建立有关调查机制,对有关教师开展调查核实取证,并以书面形式作出调查报告,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理告知被调查教师,听取教师陈述、申辩。如涉事教师无法辩解,学校应对其做出降低岗位和解除聘用合约的处分,同时将处理决定存入教师个人人事档案并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