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修改计生例 明确再婚生育条件

发布 : 2020-6-04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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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总人数超过1亿的内地人口大省河南,昨日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修订计划生育条例,其中第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含再婚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原先的条例是「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修订添加「含再婚夫妻」字眼,提倡一对夫妻(含再婚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已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夫妻,经批准后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中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过往一胎为主要标志的计划生育政策备受批评。此前,内地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已修订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