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部拟推新规 禁打击报复「吹哨人」

发布 : 2020-6-05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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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应急管理部官网前日(3日)公布《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举报处理规定(徵求意见稿)》,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得打击报复举报的「吹哨人」,同时应急管理部拟提高对「吹哨人」的奖励标准。

《新京报》昨报道,「吹哨人」制度早前已在食品安全领域展开探索,但反映指出对举报者保护措施不足。应急管理部《徵求意见稿》要求,处理举报的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格控制知悉范围,依法保护举报人和信息员的合法权益;不得对举报人和信息员打击报复,认定为对举报人或者信息员打击报复的,除依法严肃处理外,应急管理部门还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

另外,《徵求意见稿》规定,若举报属实,按2018年1月原安全监管总局与财政部联合印发《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给予现金奖励,并在《奖励办法》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根据《奖励办法》,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人民币,下同),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不过,《徵求意见稿》称,因举报或提供线索直接避免了伤亡事故发生的,应急管理部门可给予特殊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