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引渡案10日后再听证 料控方难隐瞒与美通话内容(图)

发布 : 2020-8-09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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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


【明报专讯】两名加籍华人在广东省因制毒被判死刑,本地主流媒体马上又把事情联想到加拿大应美国要求拘捕华为孟晚舟事件上,中国外交部为此已作出否认;不过,中国驻加大使丛培武就明确指出,加拿大拘捕孟晚舟严重影响了加中关系。8天后(8月17日),正处司法程序中的引渡孟晚舟案会进入另一次的聆讯,届时加拿大边境人员与美国的通话,预料会成为焦点。

关注此案的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指,7月24日至27日的聆讯属闭门性质,外界不知道内情,但展望接续下来的聆讯,相信控方(Crown)将很难不向辩方公开美国检控孟晚舟的资料。

孟晚舟引渡案下次听证将于8月17到21日在温哥华举行,届时将讨论加拿大司法部长是否有权拒绝向华为提供孟晚舟最初被捕的有关文件。此案的听证预计将于2021年4月全部完成,但双方都仍然可以就判决提出上诉。

此中关键的资料将涉及到温哥华国际机场停机坪(tarmac)上,当边境局和皇家骑警(CBSA/RCMP)与美国官员沟通时,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原本的计划是在飞机上逮捕孟晚舟的,但后来却改在停机坪;效碢与移民官员之后对孟晚舟进行数个小时的检查和蒐集到证据之后,才作出逮捕。

辩方会要求得到这些资讯:究竟谁人在什么时候向谁人说过什么?因为改变计划的决定,关乎到孟晚舟的宪法权利。

在7月24日至27日的法庭聆讯中,法官要求控方提交材料,以衡量控方论证证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引渡标准的要求。

法庭要控方提交材料的原因,是孟晚舟的律师提交了程序滥用的第三分支,《案件记录》(ROC)和《补充案件记录》(SROC)指控方存在证据不实和故意遗漏,所以法官希望在讨论程序滥用的第三个分支之前,了解证据相关的背景材料。

这些材料,并非针对或反驳前一周提交的材料,也不是对官司有了任何实质性的结论或进展,只是双方律师按正常程序各自进行陈述,并不是任何结论,更非是法庭的审决。

控方提出的文件认为,引渡听证并不是对美国提出的指控进行一次完整的审判,而只是判断这些指控是否有被认定为有效的可能性。

为要证明这一点,控方律师说:「证据表明,孟晚舟女士故意向汇丰银行做出不实陈述,试图维持华为与该行的关系。

「由于孟晚舟承认,她就是引渡请求中所列行为的被追诉对象,因此,引渡的所有正式要求都已满足。」

控方提交的是committal submission 材料, 即是,控方论证证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引渡标准的要求。

这些材料是与2021年4月的证据充分性官司有关,里面没有任何新的内容,更非对官司有任何实质性的结论或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