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须于9月1日全额缴租 拖欠租金须明年7月前还清(图)

发布 : 2020-8-14  来源 : 明报即时新闻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加关注


明声网温哥华 微信公众号


【明报专讯】欠交 2020年4月至8月租金的租客,应如何在新还款时间表内缴交租金等详情,现在已刊登于住宅租务办事处 (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简称RTB) 网站,而欠租驱逐租客禁令亦会于9月1日取消。

根据7月16日的公布,由于欠租驱逐租客禁令将于8月18日结束,租客须于2020年9月1日开始全额缴交租金。3月18日至8月17日期间欠交租金的租客,可以在2021年7月前才还清所有拖欠租金,而最早开始偿还租金时间则是十月。

制订偿还租金时间表可以保障租客,除非他们没有遵照还款计划偿还租金,否则不会因为欠交或迟交3月18日至8月17日期间的租金而被驱逐。

还款计划条款必须列明:

• 尚欠租金额;

• 还款计划开始日期;

• 每期还款额;以及

• 每个分期日期。

业主向租客提出还款计划后,最少要等待30天才开始分期还款。 还款计划应容许租客直至2021年7月前才作最后一次还款,除非业主和租客同意以一个更长期限还款。同样,虽然租金需以同一个数额分期付还,但租客和业主亦可以选择在双方同意下,于还款过程开始时每月偿还较低数额。

每月的分期付款必须在租金到期日缴付。例如,还款计划于8月29日向租客提出,租金于每月的第一日到期。如是者,第一次分期付款的期限便是2020年10月1日。

为了在这时期进一步支援租客,我们仍然禁止业主在2020年12月前加租。即使租客收到通知要在该日期前加租,亦不须缴交更多租金,而且可以在该期限前继续缴付原有租金。

省民于2020年8月31日前仍然可申请临时租金补助计划 (Temporary Rent Supplement,简称TRS)。直至现时为止,该补助计划已协助86,000多个住户在疫情期间缴交租金。

收入仍然受损的租客可能合资格申请租金补助计划 (Rental Assistance Program ,简称RAP)或者长者租屋援助 (Shelter Aid for Elderly Renters,简称SAFER),两者专门向中低收入的家庭及长者提供长期租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