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核与雇主同住规定 外佣上诉驳回

发布 : 2020-9-22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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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现时来港工作的外佣必须与雇主同住,有菲佣于2016年入禀高等法院覆核有关政策,遭法院驳回,她其后上诉,认为政策增加外佣受剥削的风险。上诉庭昨日颁下判辞,称同住政策属入境管制措施。由于外佣没居港权,故不能依赖针对强迫劳动的国际公约条文挑战属入境措施的同住政策,遂驳回上诉。

上诉庭:不能依赖国际公约挑战入境措施

上诉人为Lubiano Nancy Almorin,答辩人为入境处长。就上诉人争议同住政策违反联合国的《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中,规定须确保「安全卫生之工作环境」和「休息、闲暇、工作时间之合理限制与照给薪资之定期休假,公共假日亦须给酬」的条文。上诉庭在判辞表示,《基本法》赋予港府行使出入境管制的权力,认为同住政策属入境管制措施之一。由于外佣没居港权,故不能依赖《公约》针对强迫劳动的条文挑战属入境措施的同住政策,形容单凭此原因已足以驳回上诉。

上诉庭又称,同住政策旨在保障本地佣工就业机会,倘有关政策被撤销,本地和外地劳工的界线将变得无效(ineffective)。上诉庭又指出,《雇佣条例》和相关立?x??件中,均没提及曾参考《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故裁定《公约》有关条文未曾在本地立法。

就上诉方质疑同住政策增加外佣在休息日工作的风险,上诉庭认为双方提供的证据不足,又认为外佣有权在休息日离开雇主住所,同住政策没违反《雇佣条例》中雇员享有不少于一天休息日的规定。

政府表示欢迎上诉庭判决,并指判决确认「留宿规定」政策的合?x??。

【案件编号:CACV1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