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者犯法否 大状:前提受资助者犯罪

发布 : 2020-11-22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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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网台主持「杰斯」今年2月发起「千个爸妈 台湾助学」募捐计划,昨被警方以「洗黑钱」和「资助他人分裂国家」拘捕。对于事件中逾2000捐款人会否同干犯「资助他人分裂国家」,有大律师称前提是受资助者有干犯分裂国家罪行,且捐款人在捐款时知道有关目的。杰斯8月曾更改捐款方式,并删去过去捐款者的个人资料,称很多捐助者忧《港区国安法》立法后有风险。

8月曾改捐款方式 删捐助者资料

杰斯于2月22日网台节目上称,为免如支援反修例运动示威者基金「星火同盟」般被指洗黑钱,不想「有咁多匿名的钱入来」,他不会用匿名的钱,因为很「敏感」,捐助者要填「google form」留名,以「打赏钱」名目捐助,并经PayPal、汇丰或上海商业银行,入数至Ragazine New Media Company Ltd。他8月15日再在频道称,很多捐助者担心国安法立法后捐款有风险,故由8月17日起更改捐款方法,并删去过去半年捐款者的个人资料,冀令捐款者安心。

他称,更改后捐款模式有3种,包括:经WhatsApp取得银行户口号码,捐款者入数后传回纪录,人员「对数」后会删除纪录,毋须留名;或在「入会」时支付多于会费的金额就是捐款,之后以电邮传回银行纪录;或订阅Patreon,选择高于5美元一个月的计划,扣除5美元订阅费后就是捐款。不过,Patreon要经信用卡或PayPal付款,可找到付款人。他当时说,若警察要拘捕他,可能告他欺诈;被问到所做的事是否犯法,他说「法律是人为」,自己是按良知做事。

现时不少KOL都有开设Patreon订阅频道,部分是在海外被香港警方以港区国安法通缉的人,有人特此声明订阅并非支持国际连结工作或反修例运动。

黄宇逸:关乎知否捐款目的

资深大律师汤家骅称不能评论已进入司法程序的个案,但一般而言,洗黑钱的定义是相关金钱透过犯罪行为得来,首先要证明涉犯罪的是什么行为,例如是非法筹款抑或骗财;港区国安?x??指的「以金钱或其他财物资助他人」分裂国家,前提是受资助者要干犯分裂国家罪,有罪犯行为。大律师黄宇逸称,未知有关案情和证据,犯法与否与捐款者是否知道捐款的目的有关。

(港区国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