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员泄露民众个资 惩戒法院判休职一年

发布 : 2021-1-11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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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原台中市警察局郑姓小队长,涉嫌泄露8名民众的个资给一名萧姓男子,让萧男藉此骚扰民众。法院判决郑男1年6月徒刑,缓刑4年。惩戒法院判决郑男休职1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郑男于2018年10月至2019年4月间担任台中市警察局少年警察队小队长,他之前陆续借款给萧男新台币120万元,案发前向萧男催讨债务;为了让萧男获取财物以偿还债务,竟利用职权查出8名民众的个人资料,供萧男使用。

判决表示,萧男获取郑男提供的资料后,藉此骚扰被害人,企图获取财物还债。台中市警方侦办一起毒品案时,意外在萧男手机中查出有民众的个人资料,深入调查后,案件才曝光。台中地检署依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起诉郑男;一审判刑5月,二审改判1年6月徒刑,缓刑4年确定。

郑男案发后被调职刑事警察大队侦查佐,台中市政府将他移送惩戒法院审理。

郑男答辩指出,他担任警员多年,长久以来考绩均列甲等,深获长官肯定,也没有任何前科,曾因察举违反枪炮案等严重不法事件,一次记二大功专案考绩,有功劳也有苦劳。他肩负家庭经济重担,希望从轻惩戒,以励自新。惩戒法院认为,郑男身为警员,竟未能守法守分,而有损及政府信誉及侵犯人民资讯隐私权的逾矩行为,审酌郑男已坦白认过,并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判决休职1年。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