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将订新例 威权时代死亡或失踪者赔1000万新台币

发布 : 2021-1-14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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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台湾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促转会)周三(13日)预告,将修正「促进转型正义条例」部分条文,并且制订「威权统治时期国家不法行为被害者权利回复条例」,提高赔偿标准,包括因政府不法行为致死刑、击毙、刑求致死、缉捕致死或失踪,赔偿1,000万元(新台币,下同);人身自由受拘束最高可赔偿950万元。

促转会主委杨翠表示,「促进转型正义条例」今次修正部分将纳入「行政不法」与「司法不法」,作为政府不法行为的认定标准,践行「还原并公布司法不法事件之历史真相」以达到正义。她强调,公布真相后,便要有实际行动,故制订「威权统治时期国家不法行为被害者权利回复条例」。

相较于「二二八事件处理及赔偿条例」与「戒严时期不当叛乱暨匪谍审判案件补偿条例」,新的权利回复条例提高了最高赔偿金额,土地损失亦能获赔偿,并设立「差额赔偿请求权」,过去已领取赔偿者,可扣除已受领金额,再给付差额。促转会表示,相关资金来自政府预算编列以及不当党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