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医生擅摘11死者器官

发布 : 2021-4-19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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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江苏、安徽两省4名公立医院医生,早前涉「非法摘取11名死者器官」故意毁坏尸体罪,而分别被判刑13至28个月。其中陆姓医生在出狱后,向安徽省高级法院提交申诉,表示自己摘取器官的工作可能存在违规但属单位「公派」行为。

据内地媒体早前报道,4名涉案医生分别是南京市鼓楼医院主任黄姓医师、江苏省人民医院主任陆姓医师、安徽省怀远县人民医院原深切治疗部杨姓主任,以及淮北矿工总医院王姓医生。其中,黄、陆曾是所在医院的OPO(器官获取组织)工作人员,王是OPO联络员。2020年8月18日,安徽蚌埠中院终审裁定,认定黄、王、杨参与11宗,陆参与1宗相关非法手术。

「封面新闻」报道,陆姓医师出狱后,于今年3月向安徽省高院提交申诉,不认可终审裁定中关于其「非法手术」的认定,称2018年2月14日,接医院OPO工作人员电话赴安徽怀远县进行器官摘除手术,手术在救护车上完成。其承认未查阅器官捐赠相关文件属违规,但认为手术仍属单位「公派」,而非早前终审裁定中的「私下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