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禁婚前性行为惹议 专家:只为应对负面事件

发布 : 2021-9-16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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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内地网络近日流传「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生手册」的照片,其中明文禁止婚前性行为,引起网民热烈讨论。内媒记者翻查多间大学官网,发现大多都有类似规定,部分大学更明令禁止宿舍留宿异性。性学家彭晓辉接受内媒采访时则指,未婚成年人发生性关系属个人权利,但学生应遵守校规,又指该些校规只为应对「产生负面影响的事件」。

内媒记者调查发现,网传大连理工大学的研究生手册,在该校官网有不同版本,内容范围随年代变化有删减,但核心内容未变。在该校研究生院在2006年的版本中,对于「未婚性行为」和「学习期间非法同居」采用了「非法同居、道德败坏、生活作风越轨者」的措词,并视情况作出「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等处分;2016年发布的最新版本中,则简化为「学习期间发生未婚性行为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其他院校的表述各有不同,其中浙江大学规定「学生发生非婚性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

彭晓辉则指出,内地现行法律并无禁止未婚成年人的性行为,但在惯例中,学校对道德、纪律的要求比其他社会单位要严格,性行为是成年未婚学生的权力和私事,在没造成负面后果下,学校一般不会主动介入。

他认为,校方制订相关条例,是为应对相关负面事件,例如学生发生性行为后到处张扬,或在宿舍、公共场所发生性行为等,产生了负面影响,校方便可依例进行处理,故该些条例有其合理考虑,无法简单判断对错,呼吁社会既要尊重校方自行制订校规的权力,也尊重大学生自主选择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