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普悠玛车祸审两年 司机囚4年半(图)

发布 : 2021-10-19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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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兰地方法院昨宣判,台铁普悠玛号3年前出轨意外的司机因过失致死罪被判囚4年半,两主管获判无罪。图为宣判前,有死者家属,到案发现场献花。(中央社)


【明报专讯】台铁普悠玛号2018年在宜兰翻侧,造成重大伤亡。宜兰地方法院昨宣判,司机尤振仲因过失致死罪被判囚4年6个月,台铁两主管获判无罪。有家属聆听判决前,特地前往事故地点献花。

台铁两主管获判无罪

普悠玛案件经历两年多的审理,昨天一审宣判。据中央社报道,法院指出,尤振仲当时误因「列车超速防护系统」(ATP系统)故障,违反台铁局相关规定,擅自关闭ATP系统,直到列车翻覆前,都未依规定重新开启回复ATP自动防护系统功能。法院认为,尤振仲因相关严重疏失造成事故,犯后未见悔意、态度不佳,判处有期徒刑4年半。同案中,时任台铁局机务处柳姓副处长、时任台铁局综合调度所吴姓所长,则被判无罪。

工会斥卸责 无检讨体制问题

案件判刑后,一家八口罹难的台东董家女儿、普悠玛事故乖禘家属自救会会长董小羚昨日批评,台铁只是将责任全部推给司机。台湾铁路产业工会亦称,事故后台铁作出多项改善事项,惟判决结果让基层人员深感,台铁只是将结构性问题推给基层,制度问题不应由第一线员工承担,如果没有彻底检讨体制问题,无法让人信服。

台铁则发布新闻稿表示,尊重判决结果,为确保行车安全,已全面推动安全改革。普悠玛列车2018年10月21日下午行经宜兰新马站时发生脱轨事故,最终造成18人死亡、200多人受伤。当时台铁产业工会指,台铁路线养护人力严重不足,检修时间亦不断减少,可能是造成事故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