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物涵16箱文件 1989年起逾200小时影片

发布 : 2022-8-18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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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交付审讯程序为公开聆讯,惟旁听公众人士及传媒均不得公开聆讯内容。裁判官昨解除所有交付审讯内容报道限制,由交付审讯首天、即2月14日起计,换言之各被告认罪与否、控方拟提出的证据、与讼双方争论破产管理署能否代表支联会等内容,昨起可披露。

案件于去年9月首次提堂时,首被告支联会没代表出席。其后支联会通过解散,并遭取消公司注册,由破产管理署接管清盘事宜。今年1月10日,破产管理署委派资深大律师李绍强代表支联会,邹幸彤等同案被告反对,案件再押后处理争议。

破产署委大状代表支联 无答辩意向

直至2月24日,支联会的法律地位问题才有答案。破产管理署委托的大律师林芷莹表示,索取法律意见后,署方决定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60(I)条代表支联会面对法律程序。

另于5月31日的第三次提讯日,邹幸彤要求展开初级侦讯。控方同日首次披露,本案证物包括16箱资料文件,以及1989年起拍摄、历时逾200小时的影片,「如果在庭上播放所有片段,假设每日播片6小时,初级侦讯至少历时两个月」。控辩双方商讨后,罗官认为法庭有责任审视案中所有证据,因此排期8月10日展开初级侦讯,预料需时两个月。

至上一次提讯日即6月24日,邹幸彤确认只需传召一名控方证人及一至两名辩方证人,初级侦讯审期缩短至7天。其馀被告亦正式答辩,李卓人、何俊仁均不认罪,由破产管理署代表的支联会则没有特定答辩意向,在法庭询问认罪与否时保持「沉默」。

(港区国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