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议员施骏兴非?x??交案 官驳回控方提反驳证据申请
发布 : 2025-11-11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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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身兼立?x??议员马逢国助理的元朗区议员施骏兴,涉于2008年非礼11岁女童及其后与她非?x??交一案,昨于区院续审。控方上周五申请在覆问事主时,呈交事主和友人当年对话作反驳证据。法官裁决指出,一般不会批准该事项,除非涉及新近?造指控等例外,最后驳回控方申请,并下令将案件押后至明年2月2日再续。
控方申引入事主对话纪录佐证
官称一般不会批准
被告施骏兴(现年38岁)否认非礼罪及与16岁以下女童非?x??交罪。案件审讯时,辩方盘问事主X时曾指出,2011年3月14日被指发生非?x??交当日,X无前往被告的寓所,直至X近年得知被告参选区议会,才?造10多年前的性交事件。惟控方指出,案发当晚X曾向友人谈及事件,控方希望在覆问环节引入相关对话纪录,证明控方案情,遂提出申请。
主审法官陈广池昨引述控辩双方陈辞指出,控方希望在覆问X时提出反驳证据,以求公正,帮助法庭找出真相;辩方则指盘问时没有说X是骗子,只是挑战其可信程度,表示当日两人根本没有发生性交。陈官相信控辩双方在案件开审前,在相关议题有所讨论,避免法律争议;而在审讯时控辩双方各执一词,各有其版本,亦是常见情?。陈官考虑双方陈辞、相关法律原则下,决定驳回控方就此事项的申请。
【案件编号:DCCC 9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