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报专讯】(1) D. 24%
中文科公开评核包括公开考试及校本评核两部分,概述如下:(见表)
从附表可见,卷二占全科总分接近四分之一,可谓重中之重!此外,有别于其他卷别,卷二写作能力得分可冲上80分或以上,其馀卷别则甚难取得八成以上的分数。鉴于占分比重大,上望空间多,笔者经常向学生明言,此卷乃「抢分」之卷,若要摘星,此卷必不可失!
(2) D.不定
相信不少学生可能错选B.三题。当然,在一般情况下,这个选择看似正确,其实不然。大家只要对写作卷历届试题稍具认知,应记得在2015年,卷二第二题曾要求考生从[1]、[2]两句中任选一句为题,写作一篇文章。很明显,拟题可说是四题。此外,考评局曾在2012年的练习卷中,要求考生写作两篇短文,可见拟题也为四题。最后,我们不妨看看考评局就卷二撰写的评核大纲:「设题方式或命题,或指定情境,并提供选择。试卷要求考生写作长文一篇,或短文二至三篇,字数视题目要求而定。」同学绝不能视「三题选作一题」为理所当然,同学懂得临场应变,才能稳中求胜。
其实,应考作文首重选择契合自己生活经验、阅读经验、思维经验的题目,方有立意选材、布局谋篇的基础。在谨慎审题、掌握关键词背后的规限、掌握中心思想及结构后,方可恰当选择能发挥自己知识见解及感情的题目来写作。同学切记要紧扣立场和宗旨,撰写内容时要时刻呼应既定的立场和宗旨,切勿朝三暮四,更不要颠三倒四。
附2015卷二第二题:[1]、[2]两句中任选一句为题,写作一篇文章。
[1]「梦想看似不切实际,其实很有意义。」
[2]「梦想看似很有意义,其实不切实际。」
(3) C.两者皆对
一)答案为不能。因为试题封面明文规定:
·不可在答卷内写上考生本人的姓名
·试题如有指定的姓名,须依据题中姓名写作
·文中如须使用姓名而试题又没有提供,必须选用以下名字(英秀、一心、幼羚、家宝、念慈、思贤、有容、向华、修端、允行),姓氏可自由搭配
二)答案为能。试题封面有一则也提及:「惟倘因描述或引述古今中外知名人士的言行而须使用其真实姓名者,则不在此限。」
(4) C.103
自2012年第一届文凭试开始,考评局一改以往写作卷错别字扣分的制度,改以「加分制」取代。考生全文若有0-1个错别字给3分;2-4个给2分;5-7个给1分;8个或以上不给分,重错不计。所以,卷二满分为103分!
除了要避免书写错误外,字体端正清楚也非常重要。请看以下例子:(见表)
从例子可见,考生1及考生2的写作表现可谓不相伯仲,然而,考生1在注意字体端正清楚及书写字体正确的情况下,竟比考生2多出8分!各位同学不得不察!
[语文同乐 第29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