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具终极释法权 仲裁大选争拗(图)

发布 : 2020-9-21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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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法院对美国宪法等联邦法律均具终极解释权,判决影响深远,除了对堕胎、跨性别人士待遇、移民法例等具争议的议题作定夺外,亦会负责处理涉选举争议的诉讼,例如2000年美国总统选举中最高法院便决定禁止在佛州再行点票,助乔治布殊奠定胜局。今届总统选举争持激烈之下,最高法院责任尤重,大法官提名战或令选情再添变数。

2000年禁佛州再点票

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今届美国大选涉及更改规则的诉讼尤多,截至8月底,便有43个州份提出最少226项疫下选举安排的诉讼,主要涉及民主党人要求增加票站或延长接受邮寄投票时限等便利选民投票的安排,而共和党则以公平原则为由反对,不少讼案料最终需交由最高法院裁决。

目前最高法院仅馀的8名大法官之中5人属保守派,3人倾向自由派,裁决较多倾向有利特朗普阵营。今年4月一宗由共和党全国委员会与民主党全国委员会涉及威斯康星州初选的讼案尤受注目。案情指该州最少有1.2万人选前仍未收到选票,下级法院认为应该因应情况容许延迟投票时限,但最高法院却以5票对4票推翻裁决,认为在选举临近时修改规则会触发「因司法而产生的混乱」。当时仍在生的自由派法官金斯伯格批评,法院将疫下选举当一般选举处理的做法恐剥夺大量选民的投票权。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推动投票权项目总监戴尔·何(Dale Ho)指出,最高法院的裁决可能令很多选民难以充分行使其选举权,尤其是威斯康星、密歇根等关键州份。另一方面,大量选举讼案因被视作紧急申请处理,法官往往毋须经实时聆讯等程序便作出裁决,且往往不会详述理据,戴尔认为在裁决影响选举结果下,如此欠缺透明度的做法令人忧虑。纽约大学法律系教授皮尔德斯(Rick Pildes)亦担心,最高法院大法官在选举讼案如未能达共识,或难令选举结果获广泛接纳为合法。(经济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