忧私隐反对公映碰壁 欲先看内容遭拒 阿聆:校方导演曾称阻映或有法律责任

发布 : 2023-2-06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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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给十九岁的我》主角之一、英华女学校旧生阿聆向《明周文化》撰写万字文自白,详述从未同意公映和提出反对的经过,提到去年拒绝签署授权参与电影节的同意书时,校方当时拿出2012年(主角当时中一)由父母签署的通告,她才发现那是有详尽细则的同意书,又指校方、导演和监制曾称若她继续阻止上映或有法律责任。她说,曾挣扎应否公开事件,如今公开是因忍耐已到临界点,校方曾说电影正评多,若她公开事件所受的伤害可能更大,但上周陆续出现质疑电影有伦理问题的讨论,为她带来鼓励。

曾求助心理医生

阿聆在文中表示,拍摄期间一直以为纪录片是供校内放映或筹款之用,直至2021年才知校方及导演有将电影公映的打算,她其后多次反对,反映对公开私隐的忧虑。她担心公映后能否承受闲言闲语,曾透过校方或向张婉婷反映希望得知剪辑内容、故事大纲,张以「每人要求删除这段那段便剪不成纪录片」为由拒绝。她在校内首映才首次看到电影,「得出的结论是我恐惧并拒绝《给》公开放映」,曾向校方提供的心理医生求助,医生指以其状态,电影不适合公映。

指导演以通过电检为由拒删其片段

阿聆说曾要求导演把其片段剪走,但对方以影片已通过电检为由拒绝。校方其后草拟同意书,签署后将授权校方参与电影节等,阿聆无签署。校方其后拿出于2012年由阿聆父母签署的文件,称是一份同意书,她说直至当时才知文件并非简单通告,而是有详尽细则的同意书。她说校方、导演和监制称若她继续阻止上映或有法律责任,并指她成年后继续参与拍摄是给予「silent consent」(默许同意),有法律约束力。

她说很难评论《给》是否好电影,但尊重认为电影具价值的看法,「很可惜的是此电影处理学生私隐及道德伦理等问题实在过于粗疏,与其在电影中所呈现的影像可说是相映成趣」。她说对校方完全失去信任。

阿佘:无同意下被拍吸烟

另一主角阿佘接受《明周文化》访问说,2021年学校内部首映才首次看到电影,有一几x??她提早离开英华新校舍开幕仪式后在学校附近吸烟,「万万没想过被拍下来」,无经其同意便拍??o?J??「有点不受尊重」。

阿佘得知纪录片要公映时曾反对,起初没签署同意公映的新同意书,「最后我做过一大轮挣扎之后,跟那些大人鸡同鸭讲完,我便认为算了,我签吧,纯粹是改变不到别人就唯有改变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