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被告称警逼背案情 控方:倘属实,交唔到功课

发布 : 2024-7-12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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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屠龙小队和无名组织等涉策划2019年用炸弹杀警案,昨在高院续步入第51天审讯。被告李家田曾供称遭警员武力迫供,他昨午接受控方盘问时详述经过,称警员曾指示他记背枪械术语、涉案同谋人名及案情,并在录影会面中供出。控方质疑,李在录影会面没供出人名,若其说法属实,他的表现可谓「一只字都交唔到功课」;李称自己有按指示说出案情,又称受到「不人道待遇」后望尽量满足警方,「想特登畀?证据佢」。

李家田称遭打气门踢腰掌掴

控方:警有肚腩弯身打?

李家田供称,他2020年6月11日在家被捕,当时有警员对他使用武力及水刑。控方大律师周凯灵细问李当时情形,李指当时自己上身赤棵、双手反锁在背,坐在无扶手的椅子,分别被3名警员打气门、踢腰及掌掴,体感过程持续30至45分钟。周问,警员是否「拳拳到肉」?李不同意,认为警员没用全力,「痛?,但唔系好痛」。

控方提出,被指打李家田气门的警员体形较大,问警员是否顶?「大肚腩」弯低身打其气门?李确认。控方又称,难以想像警员如何「起脚侧踢」,邀请李即席示范,后又质疑动作难发力。被问到伤势,李指腹部无伤痕,腰有约6厘米紫色瘀伤,没感到面部肿胀。

称假口供认试弹 控:无记录

李续指,及后他再遭警员执行水刑8至10次,并被告知黄振强已全盘托出行山试枪一事,但手枪数量「对唔到数」。控方质疑当时警方已检获3支手枪,怎会称不对数?李说不清楚,他害怕警方会再武力对待,遂作假口供招认,包括承认行山时试炸弹、手枪是以胶袋包?放入绿色袋。控方反指如李所言属实,为何警方没将此记录在记事册?

控方指李在录影会面中的表现「交唔到功课」,连黄振强的名称亦只说出「强」字。李指自己按指示讹称曾试炸弹、吴智鸿把枪给他、枪内有14发子弹,以及曾在仓库看见防弹衣等。控方续指,相信李在录影会面时应不希望再惹更多是非,但为何他不讹称还枪予吴后,已把原本装枪的袋扔掉,而是指称自己家中的绿色袋?李表示受「不人道待遇」后望尽量满足警方,第一时间想起自己常用的绿色袋。

被问拍片进度 称只有访纲

李家田早前供称为取材拍摄纪录片,故没退出屠龙群组。控方关注纪录片工作进度,并询问李在示威现场的角色;李承认除了庭上展示的访问大纲,没做过其他工作,亦未曾访问示威者感受。

【案件编号:HCCC 164/22及255/23】

(反修例风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