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歧视】这妇人获赔17.5万元补偿金(图)

发布 : 2024-7-22  来源 : 明报即时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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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温尼辟一名妇女曾在2015年就工作场所的性别歧视氛围,向缅省人权委员会投诉其前雇主。时隔9年,她终于等到了一份和解方案,她的前雇主愿提供17.5万元的补偿金来了结此事。

该名妇女名叫雅克(Gwen Jaques),她从2007年起为温尼辟一间大型跨国制造公司Price Industries工作,任职销售员,该公司生产空气净化等设备。

雅克在2015年6月被解雇,她其后向缅省人权委员会投诉,指控前雇主违反了缅省《人权法》,她声称自己因性别和年龄(当时的她53岁)而遭受歧视,并受到了骚扰。

但她的前雇主否认了上述指控。

缅省人权委员会曾就雅克的投诉开展了调查,其在2019年的调查报告发现,从可能性上看,雅克遭受了基于性别的骚扰,但公司没有采取合理的措施来终止骚扰。

调查报告得出的结论是,该公司「系统性地歧视女性雇员,但没有基于年龄歧视投诉人」。

但人权委员会在7月11日公布的裁决指出,Price Industries和人权委员会均认为上述调查报告基于未经宣誓、未经证实的证据,应不予考虑。

人权委员会的上述裁决是在今年4月开展聆讯后得出的,仲裁员萨西达(Gary Sarcida)说,作为和解的组成部分,该公司「已就未能完全认识和解决工作场所的性别歧视氛围以及未能补救其对女性雇员的影响道歉」。

人权委员会在今年4月举行聆讯的目的不是为了听取证据或传唤证人,而是为了让仲裁员决定和解方案是否合理。

基于Price Industries提出的和解方案,仲裁员下令该公司向雅克支付15万元(扣除诸如收入税和就业保险等扣款),另加2.5万元的尊严损害赔偿金。

人权委员会的仲裁员萨西达在他的裁决中说,Price Industries的和解方案是合理的。

Price Industries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裁托姆扎克(Jodi Tomczak)在向传媒发出的电邮中说,该公司否认投诉人的指控,但提出了合理的和解方案,旨在了结此事。

上述裁决给了雅克30天的时间来决定是否接受和解方案。她说:「我别无选择,只能接受。因为如果我不接受,我将一无所获。目前没有追索权。」她还对自己等待了长达9年,方才等到投诉结果表示不满。

人权委员会的裁决还指出,自那时以来,Price Industries已采取了补救措施,包括对员工开展工作场所相互尊重的培训、对领导者开展包容性的培训以及要求员工承认反暴力和反骚扰的政策。

裁决还指出,该公司还承诺遵守缅省的《人权法》,采取的措施包括:向管理人员发送删除了所有身分信息的简历;要求所有员工接受无意识偏见的培训;安排合理数量的人力资源和管理人员参加人权委员会提供的人权培训。

(CBC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