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倘罪责重 十四五岁也可能坐监

发布 : 2024-7-25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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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香港专业教育学院(IVE)观塘分校后山发现爆炸品,4名13至15岁少年被捕。根据《少年犯条例》,任何10至13岁儿童不得判处监禁,而14至15岁少年人倘有任何其他适当处理或惩罚方式,亦不得判处监禁。律师梁永铿表示,少年法庭一般会考虑涉案爆炸品数量、被告角色等,倘罪责较重,14至15岁「也有机会要坐监」。

少年法庭负责审理16岁以下被告的案件,但不包括杀人罪。梁永铿称,少年法庭同样须排期审讯,普遍需时逾年,而法庭会以开庭起诉日计算被告年龄,不排除届时部分涉案被告已满16岁,「(法庭)就会当被告是成年人那样判刑」。他续称,「在郊外玩烟花、玩炮仗及炸烂整栋大楼,是两回事」,现阶段难言案件严重性。

邓飞:初中生涉爆炸品闻所未闻 料个别事件

前中学校长、立?x??议员邓飞表示,初中学生涉爆炸品案闻所未闻,「就算高中也很罕见」,相信只是个别事件。他续称,每间学校校情不同,普遍中一二生较少机会尝试化学实验,不过现时学生要认识化学品「完全没有难度」,「现在YouTube什么都有」。

至于中学存放化学品安排,邓飞称中学如需购入受管制化学品作教学,须校长亲自向海关申请,而每节课实验后技术员均须确保已收妥所有化学品及用具,形容做法相当严谨。他续称,倘化学品或用具失窃,学校肯定不会置之不理,谓责任太重大,「全校都要查,甚至要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