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核《头条新闻》辱警指控 港台工会得直 官裁「侮辱」基于抗疫工作非社会地位 没违守则(组图)
发布 : 2024-9-05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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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新闻》2020年2月14日播出王喜(图)主持的「惊方讯息」环节,当中从垃圾桶冒出一幕遭通讯局裁定违反禁止基于社会地位而污蔑或侮辱任何人的规定。上诉庭昨裁定该情节并非基于社会地位而辱警。(资料图片)
【明报专讯】通讯事务管理局2020年裁定香港电台《头条新闻》(下称《头条》)一集侮辱警方等投诉成立,港台工会联同记协提出司法覆核,原讼庭裁定部分得直。与讼双方各就其败诉部分上诉,上诉庭昨颁判辞,裁定工会就通讯局指艺人王喜从垃圾桶冒出一幕属辱警的决定、「惊方讯息」环节没确保资料准确的决定均得直,下令搁置相关警告及不会将决定发还局方商议,另就工会原本得直的部分维持胜诉。
通讯局:研判辞 工会:迟来公道
此外,通讯局将《头条》归类为个人意见节目的决定获维持,但局方上诉部分一致驳回(见另稿)。通讯局回覆称会与法律顾问研究判辞再决定下一步行动。记协及港台工会一同发表声明称尊重裁决,不会上诉终审法院,并留意到法院已??u翻局方就《头条》相关集数的裁决,又下令撤销警告,还制作团队迟来的公道,惟《头条》已在警告发出后一个月停播。
涉事2020年2月14日《头条》中,主持人在「无品芝麻官」环节讨论医护罢工,讽刺警方囤积口罩;另于「惊方讯息」环节,打扮成警员的王喜从垃圾桶冒出,讽刺警方取消巡逻制度。原审法官周家明裁定「无品芝麻官」没违反《电视节目守则》、「惊方讯息」违反部分条文。
本案由3名上诉庭法官审理。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于判辞指出,王喜在「惊方讯息」的形象是鄙视警方及将警察描述成如垃圾一般无用,应维持辱警决定;上诉庭副庭长关淑馨及法官区庆祥持不同看法,关官称「惊方讯息」无疑辱警,但不认为是基于社会地位,因嘲弄主要针对警方抗疫工作,出于认为警方在防疫期间比医护人员有更多保护措施,故基于社会地位而污蔑或侮辱任何人的守则不适用《头条》的冒犯行为。
通讯局指《头条》在后来连续5集均出现王喜从垃圾桶冒出一幕,辱警行为具连续性,惟关官称本案仅针对其中一集辱警投诉,法庭无从得悉其他集数内容。?且王喜从垃圾桶冒出一幕可能是制作组有意塑造的「jingle」(广告术语,指节目中加入易令公众记得的短曲或台词),务求令观众记得这新角色。
区官亦作相同裁决,认为王喜形象源于公众对2019年警方处理社会运动做法之不满。关官对此表示,社会不满令公众出现普遍情绪,故警方抗疫期间行为才成为《头条》讥讽内容。最终3名法官以2:1裁定??u翻周官就辱警的裁决。
另外,3名法官一致认为通讯局没处理市民关注警方调整徒步巡逻的新闻是否事实,做法出错,故??u翻「惊方讯息」环节没确保资料准确的决定,工会原本得直的部分亦维持胜诉(见表)。
「侵害言论自由」指控驳回
工会及记协另质疑局方错误将《头条》归类为个人意见节目及局方决定侵害言论自由,但法官认为《头条》半报道半讽刺的节目方式符合守则下个人意见节目之定义,工会及记协不是《头条》制作组,局方的决定不可能影响其言论自由,故驳回。
【案件编号:CACV579、58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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