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驳回张碧薇的上诉。
张碧薇24小时考试2次即欺诈联邦法院驳回上诉 并要支付3千元堂费
联邦法院的法官认为,申请规定明确的要求,申请人参与考试的间隔必须是180天,而张碧薇24个小时内参加了2次,明显增加了她获聘的机会,这显而易见就是欺诈。
即便考虑了所谓的「申请人的母语不是英语,且是学生身分,对预约流程的不熟悉,以及与CBSA的持续通信」等因素,调查员还是能得出欺诈的结论。
虽然她的两份申请都被淘汰,但张碧薇的行为还是对申请程序造成了损害。也许一开始张碧薇并没有欺骗CBSA,但当CBSA与她联系要求她澄清是哪一个申请时,她就已经显露出欺诈的意图。
之后的委员会提出的纠正措施,并没有完全禁止张碧薇申请联邦公共服务部门的职位,而且也有时间限制,以确保公共服务部门的未来雇主了解委员会的调查结果。它属于合理的结果范围,因为它的目的是维护联邦公共服务任命程序的完整性。
最终联邦法院裁定,驳回张碧薇的上诉,而且要她支付3千元的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