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11月起可协商调整按息(图)

发布 : 2024-9-30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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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人行就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机制事宜,公布采用固定利率的房贷人可与银行金融机构协商,改以新发放浮动利率置换存量贷款;同时11月1日起取消房贷最短一年的定价周期限制,借款人可与银行协商约定新定价周期,同时亦可根据最新市场报价利率(LPR)与银行协商调整息率。

撤最短一年定价周期限制

据人行昨晚发出的公告,自11月1日起浮动利率借贷人可与银行协商约定重定价周期,而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借款人亦可与银行协商调整房贷利率加点幅度(可加可减),使存量房贷利率及时反映LPR变化。此外,11月1日后若浮动利率与全国最新发放的个人住房贷利率偏离达到一定幅度时,借款人可与银行、金融机构协商,由后者新发放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置换存量贷款。

人行及后解答记者提问,指借贷双方可通过协商变更合同等方式调整加点幅度,以更准确体现市场供求、借款人风险溢价等因素变化。及后,市场竞争机制可促使银行与借款人自主协商、适时调整加点幅度,不需等到新老房贷利差积累较大后再由银行批量调整,能渐进有序缓释矛盾。

人行又指出,LPR定价自律机制将发布倡议,引导商业银行于2024年10月31日前开展一次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各商业银行将发布有关公告和批量调整细则。

建行、农行、中行、工行先后发布《关于存量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公告》。建行公告称,该行正加紧制定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实施方案,拟于10月12日发布具体操作细则,10月31日前完成批量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