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民营经济法草案 提平等对待规范执法

发布 : 2024-10-12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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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中国司法部、国家发改委前日公开《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全文,向社会公开徵求意见。草案提到确保民营经济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将突出平等对待原则,并规范了长期被诟病的异地执法行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人民日报》昨指出,该法将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发展信心」。

这是中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草案从公平竞争、投资融资、科技创新、权益保护等方面作出规定。草案总则明确,「国家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并把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写入草案。

对小微民企差异化监管 专家:放松贷款条件

草案强调,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草案突出平等对待原则,要求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与其他各类经济组织,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市场机会和发展权利;强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领域,民营企业可依法平等进入,规范招投标、政府采购等行为,促进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在改善投融资环境方面,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适合民营经济特徵的金融产品。国务院对金融机构向小型微型民营经济组织提供金融服务,按照市场化原则实施差异化监管。

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院长李曙光指出,此前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门槛跟国企、一般民企一样,而小微企业却不具备这些企业的抵押质押条件,很难获得融资;差异化监管意味法律监管上,同意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放松贷款、抵押、融资的条件。

近年经常有民营企业家被超期羁押、随意扣押、处置财产的情况。一些地方政府出现财政收支问题,执法部门对一些外地民企异地执法、乱罚款,以罚增收。草案在权益保护方面,明确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和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时,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禁止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规范异地行政执法行为。

须经法定程序限人身自由 证据不足刑案依法撤案

草案亦提出,办理案件应当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刑案,依法撤销案件。李曙光指出,这也是针对现实中,有些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倾向「往一些口袋罪名上靠」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