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撞死老妇囚14月 案发后三违交通标志

发布 : 2024-10-19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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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78岁老妇前年在上环文咸东街??u?手??u车时被私家车撞毙,司机否认一项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罪,日前被裁定罪成,昨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囚14个月及停牌5年,另须自费完成驾驶改进课程。法官提到,被告案发后再因3次违反道路交通标志被罚款,又称驾驶者或会忘记若不遵从驾驶标准可残害生命,而死亡无法弥补,对事主家人造成的伤痛会在判刑时一并考虑。

被告廖祥??o?J??现年64岁)被控于2022年11月29日在上环文咸东街88号外,危险驾驶私家车引致梁秀珍(78岁)死亡。辩方求情称,被告于1982年考取驾驶资格,2011年起成为自雇送货司机,对家庭关心尽责,平日会做义工服务长者。辩方称本案不涉故意违规,在同类案件中严重程度属轻,形容此次是「不幸事件」,被告对事主离世深感不安,重犯机率低。

录10次违规 涵超速冲灯

法官严舜仪判刑时称,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是严重罪行,上诉庭已指出一辆汽车在不负责任的司机手上可以是致命武器。严官说,涉案路段宽阔,不时有人在马路上行走,被告无超速或失控驶上行人路,与前方车辆车速相若,但他因寻找车位而分心,以每小时21公里时速驶入事主的路线而不自知,直至碰撞为止。

严官认为适合以监禁15个月为量刑起点,被告无交通定罪纪录,但过往有10次违规,主要为超速,另涉冲红灯,曾接受驾驶改进课程;案发前一周被告曾超速,案发后再3次违反道路交通标志。严官因被告不时做义工,减刑一个月,但不认为其驾驶纪录良好,考虑其驾驶态度和相关纪录,判他监禁14个月。

【案件编号:DCCC 769/23】